南京金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南京金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污水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崇福路288号
4、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预处理生化系统,日处理污水20m³/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南京金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崇福路288号
3.联系人:葛工
4.邮箱:gedeqi@jinqigroup.cn
三、验收检测单位
1.监测机构名称: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云高路6号
3.联系人:王工
4.邮箱:810861261@qq.com
四、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2)噪声排放监测;(3)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4)公众意见调查;(5)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6)环境管理检查。
五、自主验收结论
通过对“南京金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的实地勘察,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规模、功能及内容与环评报告表中的规模、功能及内容基本相符,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要求,项目无废水产生,废气外排检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建议:
1、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使用,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南京金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预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稿)--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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